如果在地表世界,他怎么也看不到这种宏伟壮观的景象。每次去异世界的冒险,他都能看到无数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东西,天空地面,荧光植海,天柱之山,山中之城——甚至屁股下面坐着的皮皮虫,都是那么的让人感觉世界奇妙。
“今天先到这里吧,望山跑死马,虽然我们已经能看到天柱山了,但是其实还有半天的路程,晚上太黑,而且皮皮虫也需要休息。更关键的是,那天柱山就是和妖虫乐园接壤的地方,矮人国度里面都成那个熊样子了,跟虫子们接壤的铁匠之城更好不到哪去,我们先休息休息白天再去,也省得遇到突发情况。”
宋钱说着话就从自己那最大个的皮皮虫上跳了下来,随后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些草料喂给了那傻头傻脑的家伙。
“这东西真好,比汽车都方便,也比马快。”看着吃自己手中草料的皮皮虫,宋钱夸奖道:“这东西在乱石岗上都能健步如飞,这比最牛的越野车都厉害。只是可惜这家伙仍旧算得上低级妖兽,人类不像矮人,大多没有灵力看不见这种虫子。不然我就大规模的卖到地表世界,这虫子骑在街上可比开个跑车都拉风,泡妞装十三都不在话下啊!”
宋钱跳下虫子之后,就开始琢磨着自己的生意经,“嗯,要不在它身上刷点颜料?这东西可能赚不少钱的!”
他说话之间就喂饱了那皮皮虫,随后那虫子六只细长的小腿一蜷缩,身体也顺势蜷在了一起,成了一个虫球一般的形状开始“呼呼”大睡了起来。
“它蜷缩起来好像一个大宝石啊。”猩红非常喜欢自己的皮皮虫,看着自己选中小东西蜷缩在一起好像青宝石一样,她不断的抚摸着它的表面。皮皮虫的背部非常荧光剔透,缩在一起之后只有背部露出来,体表光滑,白色的像珍珠,青色的像宝石。
“欢欢,等到这次的事情结束,我带你去地表世界好不好?”易火的小家伙永远比别的皮皮虫更欢腾,别人的皮皮虫赶了一天路早就累了休息了,而它的仍旧在原地蹦跶。基于他这种欢腾的特性,易火也给他起了一个简单而符合它性格的名字——欢欢。
欢欢自然听不懂易火说的话,就在那围着他欢腾,易火也不管他,原地和同伴一起找了一个背风的地方就升腾起了篝火。
晚上的篝火暖暖的,地下世界的温度比较恒定——因为这里没有太阳,这世界的热量主要靠那神奇的地热,昼夜温差并不大。
不过即使如此,众人凑在火堆旁边仍旧感觉很束缚——人围拢篝火,是最古老的年代中带来的天性,只要一群人围着篝火,就会感觉温暖,而且也会感觉大家更亲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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