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难看出,这些说法与佛家论“心”包括道家论“气”几乎不谋而合。人们没有理由不把它看成是一份迟到的检验报告,以证实东土经藏上千年前的远见。
佛学是精神学。精神的别名还有真如、元阳、灵魂、良知、心等等。精神是使人的肌骨血肉得以组织而且能够“活”起来的某种东西,也是人最可以区别于动物的某种东西——所谓人是万物之灵长。但多少年来,人们很难把精神说清楚。从佛者大多把精神看成是一种物质,至少是一种人们暂时还难以描述清楚的物质。如谈阿赖耶识时用“流转”、“识浪”等词,似乎在描述水态或气态。这种看法得到了大量气功现象的呼应。在很多练功者那里,意念就是气,意到气到,可以明明白白在身体上表现出来,有气脉,有经络,有温度和力度。之所以不能用x光或电子显微镜捕捉到它,是因为它可能存在于更高维度的世界里而已。也许只要从量子论再往前走一步,人们就可以完全把握精神规律,像煎鸡蛋一样控制人心了。在这一点上,很多唯物主义者是他们的同志。恩格斯就曾坚信,意识最终是可以用物理和化学方法证明为物质的。
这些揣度在得到实证之前,即便是一种非常益智的而且不无根据的揣度,似乎也不宜强加于人。洞悉物质奥秘的最后防线能否突破,全新形态的“物质”能否被发现,眼下没有十足理由一口说死。更重要的是,如果说精神只是一种物质的话,那么就如同鸡蛋,是中性的、物性的、不含情感和价值观的,人人都可以拥有和运用——这倒与人类的经验不大符合。在日常生活中,人们称所有洋洋得意之态都是“有精神”,显然将“精神”一词用作中性。但在更多时候,人们把蝇营狗苟称为“精神堕落”,无意之间给“精神”一词又注入了褒义,似乎这种东西为好人们所专有。提到“精神不灭”,人们只会想起耶稣、穆罕默德、孔子、贝多芬、哥白尼、谭嗣同、苏东坡、张志新……决不会将其与贪佞小人联系起来。这样看,精神又不是人人都可以或者时时都可以拥有的。它可以在人心中浮现良心发现;也可以隐灭丧失灵魂。它是意识、思维的价值表现并内含价值趋力——趋近慈悲和智慧和美丽,趋近大我,趋近佛。
佛的大我品格,与其说是人们的愿望,不如说是一种客观自然,只是它如佛家说的阿赖耶识一样,能否呈现须取决于具体条件。与物理学家们的还原主义路线不同,优秀的心理学和生命学家当今多用整体观看事物。他们突然领悟:洞并不是空,而是环石的增生物。钢锯不是锯齿,而是多个锯齿组合起来的增生物。比起单个的蚂蚁来,蚁群更像是一个形状怪异可怖的大生物体,增生了任何单个蚂蚁都不可能有的智力和机能,足以承担浩大工程的建设见b·戴维斯的《上帝与新物理学》。这就是整体大于部分之和。同理,单个的人如果独居荒岛或森林,只会退化成完全的动物。只有组成群类之后,才会诞生语言、文化、高智能,还有精神——它来自组合、关系、互助、共生,或者叫做“场”一类无形的东西。
这样说意味着,人类的精神或灵魂就只有一个,是整体性的大我,由众生共有,随处显现,古今仁人不过是它的亿万化身。这也意味着,灵魂确实可以不死的。不是说每个死者都魂游天际——对于人类这一个大生物体来说,个人的死亡就如同一个人身上每天都有的细胞陈谢,很难说一一都会留下灵魂。但只要人类未绝,人类的大心就如薪火共享和薪火相传,永远不会熄灭。个人可以从中承借一部分受用,即所谓“熏习”;也可以发展创造,归还时“其影像直刻入此羯摩即是灵魂——引者注总体之中,永不消灭”。这是梁启超的话,他居然早已想到要把灵魂看成“总体”。
精神无形无相,流转于传说、书籍、博物馆、梦幻、电脑以及音乐会。假名《命运交响曲》时,贝多芬便犹在冥冥间永生,在聆听者的泪光和热血中复活。这就是整体论必然导致的一种图景,它可以启发我们理解精神的价值定向,理解为何各种神主都有大慈大宥之貌,为何各种心学都会张扬崇高的精神而不会教唆卑小的精神——如果那也叫“精神”的话。究其原因,精神既来自整体,必向心于整体,向心于公共社会的福祉,成为对全人类的宽广关怀。
因此,把人仅仅理解为“个人”是片面的,至少无助于我们理解精神。既然整体大于部分之和,既然“人群”大于“个人”之和,那么精神就是这个“大于”之所在,至少是这种所在之一。由此可知,“个人”的概念之外,还应该有“群人”的概念。所谓入魔,无非是个人性浮现,只执利己、乐己、安己之心,难免狭促焦躁;所谓成佛,则是群人性浮现,利己利人、乐己乐人、安己安人,当下顿入物我一体善恶两消通今古纳天地的圆明境界。
作为这种说法的物理学版本:以还原论看精神,精神是实体和物料,可以被人私取和私据,易导致个人囿闭;以整体论看精神,精神便是群聚结构的增生物,是一种关系,一种场,只能共享与融会,总是激发出与天下万物感同身受的群人胸怀——佛家的阿赖耶识不过是对它的古老命名罢了。
精神之谜远未破底。只是到目前为止,它可能是这样一个东西,既是还原论的也是整体论的,是佛和魔两面一体的东西,大我与小我都交结其中的东西。
汉语中的“东西”真是一个好词。既东又西,对立统一,永远给我们具体辩证的暗示。
有这样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:坦山和尚与一个小和尚在路上走着,看见一个女子过不了河,坦山把她抱过去了。小和尚后来忍不住问:你不是说出家人不能近女色吗?怎么刚才要那样做呢?坦山说:哦,你是说那个女人吗?我早把她放下了,你还把她一直抱着。小和尚听了以后,大愧。
事情就是这样。同是一个事物,看的角度不同,可以正邪迥异。同样一件事情,做的心态不同,也势必佛魔殊分。求“术”和求“道”都可以成佛,也都可以入魔,差别仅在一念,迷悟由人,自我立法,寸心所知。佛说“方便多门”,其实迷妄亦多门。佛从来不能教给人们一定之规——决不像傻瓜照相机的说明书一样,越来越简单,一看便知,照做就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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